重点实验室精密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3-02   浏览次数:94


重点实验室精密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为管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省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精密仪器设备及其它实验用品,根据实验室管理条例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验收与安装

1.        精密仪器设备购进到货后,由实验室负责仪器设备的副主任及时组织验收小组进行实物验收。如发现问题,必须报告积极解决,按合同规定办理。

2.        仪器设备安装后,要及时进行调试,按合同规定逐项对仪器设备的功能、性能指标及必需的辅助设备、工具等进行严格检查,只有在仪器设备连续运行三天以上无问题,并能重复主要技术指标和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经培训能基本掌握仪器的使用维修后,才能在验收单上签字。

3.        仪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要写出验收纪要。纪要中要详细说明装调试过程中仪器设备达到的指标、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和遗留问题等。解决办法中要注明保修期内用户的要求和厂商应承担的责任,如:保修期内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功能不得有明显下降,出现故障,厂商要在接到报告一个月内予以答复,更换部件及派人维修等。

4.        经调试对达到要求的仪器设备,正式使用前要制订好操作规程。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总则

1.        凡定为精密仪器实验室的一切仪器设备,均为精密贵重的仪器,配备专人操作管理,任何人不得开机。它建有各类技术档案、履历书和使用记录卡,每次使用开始及结束时,必须填写清楚。

2.        凡需在实验室分析测定样品,须经实验室主管副主任审批后,与实验室操机人员联系有关测定事项,必需时,可共同参加测试分析。

3.        爱护仪器设备,轻放轻拿,注意防潮、防锈、防杂、防震等保养维护,室内保持安静,并严禁吸烟。

4.        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技术操作规程,听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导,严禁随便动手开启仪器上的各种旋钮和开关。

5.        实验室开始或结束时,均需进行安全检查,对高压危险气体和电源应特别注意。对用电电压,不能随便更换电源插头,切忌乱接电源。

6.        仪器在运转中,如发现测试误差较大或出现异常响声、机件损坏等故障或事故发生时,切莫慌张,立即切断仪器上的电源,而后关闭总电闸和气源,停机使用,并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速请仪器设备的检修人员检查,查明原因,做出维修安排,更换另配件等正确措施。

7.        该类实验室的一切仪器设备,化学试剂均有一定顺序位置,任何人不得随意搬移,未经实验室负责人的允许,不可将仪器借出或私自带走。

8.        如果违反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造成事故者,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并相应予以经济赔偿。

9.        各精密仪器的实验室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依据仪器说明书和技术资料均另有规定,切实执行三严制度(严格、严肃、严密)

10.    为充分发挥精密仪器实验室内仪器的潜力,拟建立技术服务中心,实行对外开放,原则是先内后外,对外测试分析样品一律实行收费,收费标准另定。

三、操作使用

1.        属于国内外的引进的精密仪器,仪器管理人员应会同请购人,实验室负责人共同开箱验收,应经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各实验室使用,每次使用时,必须填写仪器的使用记录卡。

2.        仪器的使用,必须熟读技术说明书,严格按照其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3.        实验室的一切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原则上每台设操作负责人一名,其它操作人员若干人(视工作需要而定),操机人员要经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领有上机证者,才能上机操作,其他无论何人,在没能领有上机证前,均不许操机。

4.        操作人员除对本人负责的仪器设备要能熟练地掌握外,也要学习其它一些仪器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技术,争取领有上机证,做到一专多能。

5.        与仪器设备操作无关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外来参观人员要经实验室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参观。从事有关科学研究和进修、培训的人员,进入机房要经实验室批准,并需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有关规章制度。

6.        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操作人员要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并立即报告实验室主管领导,不得私自处理。

7.        精密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机,报告实验室负责人,不得隐瞒不报或私自拆卸。

四、维护故障检修

1.        维护

每台仪器设备均设专人负责维护,维护的重点是:仪器设备的光学系统,空气净化系统,各气路管路接口,电子电路清洁防尘等。维护分日维护、周维护、月维护和年维护。

日维护,操作者每天都要对负责管理的仪器设备和环境进行清洁管理,作好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记录,特别注意事故苗头现象的详细记载。

周维护,操作者每周都要进行仪器设备和环境的清洁管理,并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实验室有关负责人员要对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工作日志登记情况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

月维护,操作者和维修人员每月都要进行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功能状况检查,做好维护保养,清洁环境,并对一月来的仪器设备运转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写出书面报告交实验室主管副主任查阅。

年维护,操作者和维修人员每年都要对仪器设备表面和机箱内部进行清洁管理,做好维护保养,清点、清洁设备附件和专用工具,检查技术文件,同时对一年来的仪器设备运转情况和质量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告,交实验室主管副主任审定后存档。

实验室将根据总结报告和日常的考察对各有关人员进行奖评。

2.        故障

仪器设备故障分自然故障和人为损失,前者是由于元器件变质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后者则是因为不遵守操作规程等人为原因。

为保证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发生故障,立即停机,保护好现场,详细记录故障情况,并报告技术维修人员和实验室主管副主任,不得隐瞒不报或私自拆卸。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损坏后又不及时向领导汇报的,实验室有权给予处分。

3.        检修

检修仪器设备故障时,首先要进行故障分析,查清故障原因,提出排除故障方案,并报实验室主管副主任批准。故障排除后,要针对故障发生原因、查验结果、排除修复等全过程的有关情况和仪器设备的现有技术性能等,写出报告并归档,以便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

凡必须购置的仪器设备用件和维护器材等,要及时提出计划,提经领导批准后购置,并要有专人保管,严格登记归档和领用手续。

五、档案管理

4.        凡随机带来的图纸、说明书、技术规程、维修手册、合格证、装箱单、标书、合同等,必须统一登记,分机立出档案,集中存实验室。工作确有需要的,可按规定借阅或复印。

5.        安装、调试和验收资料,也括安装、调试和验收记录、制定的数据、重要图谱、性能鉴定资料、备忘录、验收方案等,要及时整理完整归档。

6.        仪器设备的运行、维修资料,包括仪器设备的运行记录、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要陆续归档。

六、开放共用

1.        实验室实行对全校和社会开放,协作共用。实验室在仪器设备使用方面将尽可能满足国内外专家来实验室进行合作研究的需要,并欢迎社会各界利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单项目测试。

2.        实验室将本着方便用户,合理收费的原则,为科学研究服务,其收费标准,将按学校规定的标准执行。

七、仪器管理奖罚暂行条例

1.        对于一贯忠于职守,在仪器的维护使用管理上做得好的,有重大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及有显著成绩者,报请校领导,给予记功嘉奖,并应适当给予物资奖励。

2.        在保护国家财产,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或在改进服务中精心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突出贡献,报请系领导给予记功嘉奖,并应适当给予物资鼓励。

3.        凡属不按仪器的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事故,导致仪器的损坏,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但尚能修理后可继续使用的仪器,则必须加强思想教育,情节严重者,则应予以行政处分,并按修理费的30%赔偿。

4.        凡因保管不善,对国家资财甚不爱惜,造成仪器的精密度降低。零部件丢失者,则按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其修理费由损坏者自理。

5.        凡人为因素所造成的精密贵重仪器的严重损坏,一旦达到报废程度,均按仪器原价值的10-15%予以赔偿。

八、仪器设备的报损条例

1.        仪器使用中,遇到工作条件恶劣,发生人为难以抗拒的事故,造成损坏或丢失。

2.        确因仪器型号陈旧,或经鉴定纯属本身质量低劣。

3.        长期使用的自然损耗,产品折旧,或仪器内所带的易耗备件用完又不能补供的。

4.        凡属上述原因之一而损坏的仪器设备,需填报损单,书面申述理由,经实验室主任查实提出处理意见,由综合办公室签署同意后上报审批。

5.        凡属低值易耗的化学试剂、玻璃器皿、生物用具等,每年均由室、组填报损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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