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报送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基本信息的通知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0-28 浏览次数:2 |
关于报送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基本信息的通知 各依托单位: 为加强对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根据《湖北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及新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请各依托单位组织本单位重点实验室报送基本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审核后向省科技厅出具审核结果的函件。省科技厅将组织对基本信息进行审查,审核结果作为重点实验室承担2016年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依据,请各依托单位组织如实填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为经省科技厅批准认定的150家省重点实验室。 二、各依托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重点实验室填报工作。 三、函件及附件材料的报送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30日17: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梅 郭嵩 联系电话:027-87135532、87135793
附件:1、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基本信息表 2、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证明材料
附件1 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基本信息表
附件2 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证明材料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类) 1.实验室现有固定人员名单(列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研究方向或专业等主要信息,研究、技术和管理人员分别排列); 2.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优势学科或者特色学科,以及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证明; 3.近三年承担的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证明; 4.近三年获得专利申请数量证明,授权发明专利或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证明; 5.近三年被SCI/SSCI和 EI收录论文数量证明; 6.重要学术带头人获得的省级以上人才计划证明; 7.依托单位为医院的要提供医院三级甲等医院证明; 8.依托单位近两年经费投入证明。
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证明材料 (企业类) 1.实验室现有固定人员名单(列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研究方向或专业等主要信息,研究、技术和管理人员分别排列) 2. 2014年企业销售收入及研发投入证明; 3. 近三年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证明; 4. 近三年获得专利授权证明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 5. 依托单位近两年经费投入证明。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